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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消费维权律师:刷单入“黑名单” 让电商为
时间:2019-08-16 
7月10日起,由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起草的《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征求意见稿》,网店刷好评、删差评被行政处罚等36种情形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网络交易经营者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责令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在网络交易平台向社会公众发出在线消费警示提示,不得为其提供平台服务。

  随着网购的迅猛发展,在网络交易平台上,出现大量“刷单军团”,人数少则数千人,多的可达上万人。经过他们的“点击”,虚拟出来的高销量和“好评”,出现在一些电商的网页上。刷单已经形成了一种地下产业,最终被蒙蔽的还是消费者。特别是,今年“双十一”期间,60万“刷手”在线上日夜奋战,在刷出交易额创新纪录的同时,也刷掉了“剁手族”真实的消费体验与获得感。可见,将刷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实施联合惩戒,显然是一项有效监管措施。

  从表面上看,电商平台刷单,造就了成千上万个收入可观的“刷手”,也为大学生就业创造了更多的机会。殊不知,刷单却刷出了电商虚假的销售业绩,也刷出了有关部门对电商经营的监管漏洞。可见,刷单对于电商来说,是一种虚假的宣传手段;对于“刷手”来说,是一种不正当的职业;而对于广大消费者来说,则是一种恶意的欺骗。换言之,广大消费者,才是刷单背后的真正受害者。

  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电商雇人刷单,等于聘用评论师进行虚假的评论,属于虚假宣传行为,违反了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其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等。再者,刷单已成为一种地下产业,不仅推高了网购成本,而且误导了消费者正确的选择和判断。特别是,采取欺骗手段“刷单”促销,属于一种不当竞争,损害一些正规电商及商品的利益事小,扰乱正常的网购市场秩序事大。

  此前,针对层出不穷的刷单现象,多家电商平台采取了监管措施。比如,针对查明有恶意刷单行为的商家,阿里都会依据法律和平台规则,作最严厉打击,如直接清退。如果商家刷单行为涉嫌违法的,阿里平台也会依法将其移交给司法机关处理;在京东,被鉴定为虚假交易的店铺,将对涉及商品进行惩罚性降权、下架,情节严重的关店,且被限制参与京东的营销活动。然而,从现实情况来看,刷单乱象非但未能有所遏制,反而愈演愈烈。

  可见,刷单入“黑名单”,让电商为失信“买单”。事实上,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采用刷单、炒信等方式,帮助自己或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宣传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情节严重的,最高可处200万元罚款,吊销营业执照。因此,相关部门除了加大依法查处力度外,还应敦促平台通过技术手段等,完善交易规则、建立健全评价体系。比如,对于刷单行为,首先对涉事网店的网页进行“屏蔽”,对虚拟出来的高销量和“好评”进行“清空”。特别是,对于违规刷单的电商,除了列入失信“黑名单”,并在网上公开曝光,接受社会监督;对于屡教不改者,轻则实施经济重罚,重则责令其退出网购市场,永远限制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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