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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本地律师刑事:“修法”为未成年人构建防
时间:2020-10-26 

    近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将于2021年6月1日起施行,条文内容从原有的72条增加至132条。法律界人士表示,我国正在用更加完善、更加可行的法律制度,从更广泛的方面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呼应时代和社会的需求,为他们撑起更加坚实的保护伞。

    本次修订不同于以往的零敲碎打,而是进行了与时俱进的全面修订,从理念到框架,从责任主体到具体制度都进行了大幅度的变更,着力构建对未成年人权益的立体式社会保护体系。

    此次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重点聚焦监护不力、学生欺凌、侵害未成年人、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等诸多问题,充分吸收未成年人保护的实践经验,出台了一系列保护措施,对于学校提出了明确责任,强化了对校园欺凌、性侵害、网络沉迷防控工作的制度要求,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在社会保护方面,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不仅拓展了未成年人在各种社会活动中所能享受的福利范围,同时也强化了公共场所的安全责任,如住宿经营者强制报告义务,设立了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相关行业的查询及禁止制度。

    此次修法一大特点就是体现学校、家庭和社会共同参与的综合治理观念。如“法律责任”一章共计13条,有7条都是关于违反“社会保护”一章中对应条款应承担的责任,凸显出新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社会法属性。此次修法最大亮点就是发动更多主体共同参与到未成年人保护的事业中来。这对于夯实我国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之基、提高未成年人保护的实效必将发挥重大作用。

    ——吴学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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