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沃土律师事务所

咨询热线:

135-3288-9668

东莞律师事务所:36万个仿版Luna洁面仪被售出,
时间:2019-10-17 
东莞律师事务所:36万个仿版Luna洁面仪被售出,生产及销售商被判赔偿300万元
被称为“洗脸神器”FOREO Luna洁面仪大家一定不陌生,它在网上受到了很多爱美人士的欢迎,是十足的网红产品。但“人红是非多”,有人用它洁面,就有人模仿它的“面”……近日,三家公司因模仿Luna洁面仪的外形并售出近36万台,被Luna洁面仪专利所属公司——斐珞尔(上海)贸易有限公司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查明,本案被诉侵权洁面仪和原告涉案专利产品均为洁面仪,属于相同种类的产品。被诉侵权洁面仪与涉案专利的外观设计相比,在整体外形结构、刷毛及凸起弧线的排列分布、按钮及充电口的位置设置上均基本一致。虽然被诉侵权洁面仪和涉案专利之间确实存在一些区别,但对整体视觉效果不产生实质性影响,被诉侵权洁面仪的设计落入原告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本案审理过程中,应原告申请,法院依法向其代理律师出具了调查令,向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杭州阿里巴巴广告有限公司调取了三家被告公司被诉侵权洁面仪的完整销售记录,经查,侵权产品的合计销售数量为358,074个,合计销售金额为35,262,990元。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珠海金稻电器有限公司、中山市金稻电器有限公司、上海卓康实业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侵害原告斐珞尔(上海)贸易有限公司享有的Luna洁面仪的外观设计专利权,被告珠海金稻公司、中山金稻公司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300万元,被告卓康公司在5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