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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律师:复印件能不能当证据?
时间:2019-10-08 


有很多朋友存在一个误区,认为有了复印件之后,也可以到法庭上去打官司。这是错误的。按照目前法律规定,复印件不能当证据使用,或者说复印件在法庭上的证明效力非常低,只要对方不认可,基本没用。

为什么法律上对复印件的证明效力,规定的如此之低呢?因为在现实中,复印件是可以被篡改甚至伪造的。

如果你经常复印东西,你会发现,你在复印的时候,是可以随意更改复印的内容。比如,假设你将需要复印文件的页眉遮住,你复印出来的东西,就少了原本的页眉。或者,如果你将页面最底下签字部分保留,但是把上面正文部分全部遮挡或更改掉,你就将整个文件都篡改了。

所以,在法院打官司的时候,如果仅有复印件,是打不赢官司的。

那么,到了现实中,如果你仅有复印件,你该如何反败为胜呢?有以下几个方法:

1、让对方在复印件上签字或盖章。一旦在复印件上签了字或盖了章,从法律角度来讲,这份复印件就成了法律意义上的原件。这时,即便到了法庭审理阶段,对方否认这份复印件的证据效力,只要签字或盖章是真实的,法院一般也会采纳。

2、有其他证据可以佐证这份复印件的真实性。比如,虽然你手中持有的只是一份复印件,但是通过其他证据能够证明这份复印件的存在,或者通过其他证据能够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来证明整个事件的真实性,则法院一般也会根据综合情况来考虑是否采纳这份复印件。

3、提供了核查原件的线索,能够查实到相关事实的。比如,虽然手中持有的只是复印件,但是你提供了线索,表示原件在国家机关保管,或者提供了证据证明原件在对方手中,这时,你可以申请法院到相关国家机关去调取证据,或者要求举证责任倒置,由对方来举证。如果对方不愿意举证,则由对方承担败诉风险。

所以,小小一份复印件,看似简单,在现实中有很多窍门,不同的应对方法,可能会导致完全不同的诉讼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