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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调撤千万标的离婚案东莞第三法院推“1+1+
时间:2019-07-05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继6月17日实行全辖区跨域立案,通过“线上登记+选择立案窗口递交材料/邮寄材料”的方式即可轻松完成立案后,又开创性打造了“1+1+1”多元调解模式,多元化解决家事纠纷,成功调撤千万标的离婚案。

  南都记者从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了解到,所谓的“1+1+1”的多元调解模式,即1名专职调解法官、1名家事调查员及1名特邀调解员,发挥法院、妇联、律师三方的优势,更好的解决家庭纠纷问题。

  第三人民法院最近就用这个模式化解涉千万财产的离婚案。刘先生和其妻子张女士一起白手起家,在东莞黄江打拼多年,育有一儿一女。如今生活富足,儿女已长大成年,但张女士却突然向法院起诉离婚,称夫妻感情破裂,要求分割价值上千万的夫妻共同财产,并申请了财产保全。

  由于诉讼及财产保全,两人开办的公司及银行账户均被查封,刘先生的生意也受到一定的影响。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诉调对接中心收案后,发现此案不仅事关情感,更涉及财产问题,所涉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公司财产、股权、房产、土地等,金额大、范围广。另外,两人对相关法律法规认识不足,以为分割夫妻财产只是简单分配,并没有充分考虑实际操作层面的问题。因此决定采取“1+1+1”的纠纷化解模式,找到当地基层工作经验丰富的妇联干部当家事调查员,特邀调解员则是多年从事家事案件代理的律师,法律知识扎实。

  发挥三方优势,成功了解到张女士申请离婚的原因。因为夫妻财产多年由刘先生掌握,张女士担心万一丈夫外遇,自己将会“竹篮打水一场空”。针对该原因,“1+1+1”模式的三位专家人士多次组织刘先生和张女士到法院进行调解,从法律角度分析案件诉讼存在的风险和可能引发的后果,引导双方理性思考、处理。

  双方最终均认识到自身的问题,刘先生提出愿意将部分财产转到妻子张女士名下,并每月给其增加生活费,张女士亦表示愿意重新生活,之后向法院申请撤诉。这场牵扯上千万财产的离婚案件,成功被化解。

  南都记者从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中证实,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从去年开始就融合家事调查与特邀调解两项机制,根据家事案件审理需要,委托辖区妇联干部、社工作为家事调查员参与案件调查和调解,取得了良好效果。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接下来将进一步打造“1+1+1”模式,通过专职调解员、家事调查员及特邀调解员三方合力的优势,促进家事纠纷多元化解。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诉调对接中心主任、民三庭负责人郑水强表示,作为专职调解员的法官居中调解,作为家事调查员的基层工作者调查了解当事人的婚姻家庭状况,力主情感问题,作为特邀调解员的律师运用自身法律知识和专业背景,从财产、法律方面着手调解。1+1+1模式可整合三方力量,实现优势互补,调解效果明显,法院将进一步在家事案件中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