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沃土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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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合同律师:违反合同法 违约金有何支付标准
时间:2019-07-15 

为进一步增强社区居民的法治意识,提升居民群众知法、懂法、用法的能力,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胜利司法所联合百博律师事务所的于海英律师,先后在辖区六合里、七邻里社区开展了《合同法》专题普法知识讲座。讲座中,于海英律师举出了相关事例,生动形象地阐述了《合同法》在真实事例中的具体体现。讲座结束后,为前来听讲的居民们进行法律咨询服务,针对大家提出的实际问题作出解答。 时报记者 刘纯

  格式合同能否撤销?

  毛先生:近期我考虑租赁一处商铺做生意,但是商业持有方提供的是格式合同。我认为格式合同是预先拟定的,其中的内容对我并不利。如果签订了格式合同,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撤销?

  解答:首先,根据《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其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规定,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关于提示和说明义务的规定,导致对方没有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对方当事人申请撤销该格式条款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有效吗?

  张女士:我的孩子现在还是未成年人,但是孩子有自己的理想,已经开始创业。作为家长我愿意支持,想咨询律师,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有效吗?

  解答:《合同法》对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有明确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违反合同法 违约金有何支付标准?

  马先生:我看了很多关于合同法的案例,如果有一方违约的话,就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对于违约金法院一般会怎样衡量呢?

  解答: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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