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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第二法院大朗法庭首借律师调解工作室促调
时间:2019-07-04 

 日前,一宗租赁合同纠纷案,在东莞市大朗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周赅律师调解工作室成功调解。记者了解到,该案是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大朗法庭,首借律师调解工作室首宗调解成功的案件。

  调解结束后,调解员周赅颇有感触称,案件标的虽小,案情不复杂,但牵涉双方各自的利益,且其中的法律关系多,比如房租、水电费代收代付,装修费、转让费的退还与补偿,二手三手房东之间权利义务的承继、民刑交叉等等。整个调解过程很艰难,一波三折,对调解员个人的耐心、技巧和专业都是很大的考验。但看到双方握手时发自内心的笑容,顿感所有的付出和努力都是值得的。

  同行出租人合约期满“不租”

  2018年5月14日,王先生向二手房东程女士租了一个铺位用于开设驾校。双方约定租期为1年。后来,程女士在租给王先生的铺位隔壁也经营了一家驾校。合同到期前,程女士找王先生交涉,希望王先生尽快腾空铺位并结清未缴的水电费。王先生则提出可以加铺租以续租。程女士以双方都经营驾校影响其生意及租赁期间双方合作不愉快等为由不接受。双方争执不下遂纠结成讼。

  2019年6月,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大朗法庭收到该案的起诉材料。在诉前联调阶段,法庭委托东莞市大朗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周赅律师调解工作室进行调解。

  承租人前期投入多欲“续租”

  调解工作室接到这个案件后,及时与当事人联系,了解双方调解意向。2019年6月27日上午,双方在周赅律师调解工作室会面接受调解。

  程女士称,双方都是开驾校的,不同意续租,但可以少收两个月租金,水电费据实结算。王先生则认为,正常情况下租铺位加租金后便可以续租,之前交了3万元的转让费,装修用了7000多元,如今只租一年,损失太大了。

  调解员采用“背对背”的调解方法。从水电费未缴证据、诉讼处理周期长、及时止损等方面向程女士分析情况。程女士听后,态度开始有所松动了。紧接着,向王先生释法,铺位到期了迟早都要搬的,双方签订了合同就要按合同执行,否则就是违约,要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而王先生对于已付出的3万元转让费及7000元装修费耿耿于怀,希望可以得到相应的补偿。面对无法满足的要求,王先生情绪一度比较激动。程女士也坚持不同意续租。双方各执己见,调解一时陷于僵局。

  转变思路:同行恶性竞争也能双赢

  此时,调解员发现该案矛盾点在于双方都开驾校,存在竞争关系。程女士若不开驾校,正常情况下是会同意续租的。王先生前期投入较大,现只能租一年,所以内心不平衡。

  调解员抓住双方的纠结点,转换了思路,针对双方都开驾校表面上看形成恶性竞争影响生意,但实际上也会形成规模效应,向程女士进行劝说,驾校的生意好坏,取决于自身的服务质量、办学效果及内部管理等因素,如果双方能形成良性竞争就会双赢。同时,调解员了解到王先生续租每月加租600元,打算续租2年,且王先生承诺2年后到期不搬将支付违约金5万元。程女士提出,续租后,租赁过程中转租须经其书面同意,且不得转租给开驾校、做餐饮的。

  经过调解员耐心细致的调解,双方终于一致达成上述调解协议。程女士答应在协议签订之日起七日内到法院撤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