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沃土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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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离婚律师:离婚了,抚养费该承担多少?
时间:2019-04-15 
 东莞离婚律师:现实中,因为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的结果,但离婚必然导致子女抚养费的问题。
抚养费是指父母需对未满法定年龄的未成年人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费用。包括子女生活费 、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子女的抚养费标准具体数额如何确定?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支付抚养费的数额应该符合以下三个前提:
一、孩子实际需要多少钱;
二、父母双方能够负担多少;
三、其生活的地区的生活水平的高低。
不和孩子一起生活的父亲或母亲其中一方需要支付多少抚养费可以根据其收入状况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一、如果在离婚之后需要支付孩子抚养费的一方本身是有稳定工作,也就意味着对方应该是有比较固定的收入,那么此时抚养费的金额一般按照其工资总额(工资和奖金)的20%~30%来给,如果有两个及以上孩子的,比例可以相应提高,但最多也不能超过50%。
二、如果支付抚养费的一方没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依照当年的收入或者同行业的平均收入的20%~30%支付来支付孩子的抚养费。但要是家里面有两个及以上的孩子需要抚养的话,则支付的抚养费比例可以相应有所提高。
三、如果存在类似于子女患有重大疾病或者子女残疾的情况,这样的情况下可能需要更多的钱来给子女看病治疗,因而也可以适当提高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