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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律师:北大博士后失联20年拒见病危母亲
时间:2019-12-04 
东莞律师:北大博士后失联20年拒见病危母亲
人们常说羊知跪乳之恩,鸦有反哺之义。可是北大博士后失联20年拒见病危母亲真的让人觉得不可思议,就好像一起奇葩案,博士后儿子说“清官难断家务事”,这到底是怎样的隐情?今天我们就来以案说法,来看看这事到底可不可以法断?

儿子不回来看老母亲,舅舅说“有隐情”。的确,我们知道父母与子女之间产生矛盾,甚至断绝关系的也很常见。人们常说“父慈子孝”,但是也有父不慈子不孝。通过新闻,我们知道,父母之前可能做了对不起儿子的事,伤了儿子的心。但反过来想,到底能有多么大的深仇大恨,能够在母亲病危时都不愿看望呢?


从个人的情感上,我们或许无法感知这位博士后儿子的经历和感受。但若真论到“情”,那躺在病床上的可是自己的亲生母亲呵。父母到底是杀人了还是放火了?能让他如此决绝,而老死不相见?我们无法想象,这样的孩子是多么冷酷多么残忍,母亲将死都不肯原谅。

好,你可以说他有权利不原谅,那我们谈谈法律:

1.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试问博士后儿子,父母有没有对你进行抚养教育?你学成之后跑到国外,对父母是否尽到了赡养义务?

2.《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第十八条明确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赡养人,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

你离家毫无音讯20年,没回家看过一次,你又是否尽到了法定的义务?常回家看看?

还是那句话,我们不清楚父母与儿子之间发生了什么,或许儿子有自己的苦衷。但父母生你养你的恩情,在病危时你都如此冰冷,不管在道义还是在法律上,都不该。客观讲,这种人,骨子里很自私很狭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