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沃土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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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离婚律师:结婚四年了,没有领证,生了一
时间:2019-06-27 
结婚四年了,没有领证,生了一个儿子。现在想离婚。
问题:彩礼钱要退吗?抚养费怎么给?
分析:在司法实践中,以下情形不能要求返还彩礼:
(一)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两年以上;
(二)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虽不满两年,但生育子女的;
(三)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
因此本案中属于同居生活两年以上,生育子女,不应当返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也就是说非婚生子女能要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