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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律师分享:王思聪还能坐私人飞机吗?
时间:2019-11-11 
王思聪到底私人飞机,住自家万达酒店?11月9日,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思聪已被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发布限制消费令。消息很快登上热搜,但不少人发出这样的疑问:不飞机了,但小私人飞机啊;不让住星级酒店了,自家的万达酒店住呢?
这律师肯定不是航空专业的律师,不然就不会说出这么不专业的话。一 不管是自有私人飞机出行还是包机出行,都是高消费行为,一旦被举报,法院查实后就会拘留违反限高令的人员。二 乘坐私人飞机虽然不需要买票,但是旅客身份证或护照信息也是要上传到中航信系统的,该系统与各大机场,边检联网的,根本就没机会过机场安检和边检,怎么可能登上私人飞机呢?三 即使使用私人飞机或入住高档酒店等高消费行为发生在境外,也是违反限制令的,回国后同样是要被法院拘留的,除非像贾跃亭一样,永远是“下周回国‘’。四 王思聪的私人飞机注册在曼恩岛的一家离岸公司名下,这个公司在法律意义上跟王思聪没有任何关系,所以向法院申请查封这架飞机是不现实的。这也是最近几年越来越多的私人飞机机主选择把飞机注册在开曼,曼恩岛,根西等地的原因。
思聪接连两个案件被法院盯上,表明他在法律方面玩的比较嫩。
 
最近被法院限制高消费的案件,我看出事的是熊猫互娱公司。思聪其实不是熊猫互娱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但是属于董事长。法院最后以此为由,将思聪列入限制高消费名单,导致他个人也被法院盯上,出行不再方便,并有可伴随其他法律责任。
 
其实,这类公司内部框架设计,懂法的有钱人早就不这么玩。比如,你可以先在境外设立一个壳公司。这些境外地很多,像开曼、维京群岛等,都是著名的避税天堂。然后通过这个境外壳公司,在香港注册一个子公司。再通过这个香港子公司,在境内设立外商独资企业。至于境内这个外商独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重要职务,可以让别人来担任,自己只在背后做遥控。这样的话,一旦这个子公司出现问题,法律上根本追不到自己个人。思聪的这个玩法,属于赤膊上阵,比较古老。
 
有的朋友可会想,如果不担任境内这个子公司的重要职务,这个子公司里的人如果不听我,怎么办?

这个太容易解决了。由于集团内部全部都是全资或者控股子公司,在内部管理上可以搞集权化,将这些子公司的汇报线拉长,一直汇报到上级母公司那儿,同时将印章全部收归上级母公司统一管理,相当于把这些子公司的内部管理权全部架空,就可以完全解决这个问题。
 
所以,对于思聪而言,他可以在他的熊猫互娱公司上层架设壳公司,比如某某投资公司,甚至可以多架设几层。他在最上端没有任何实质业务和法律风险的母公司那儿,做内部管理的实际掌控者。这样的话,一旦下层的实际业务公司出现问题,法律上根本追不到他个人,他也不会因为下面子公司的任何纠纷,导致在公众面前出洋相。
 
当然,也有的朋友可会想,那么谁会愿意去担任下面这些有业务和法律风险的子公司的重要职务呢?我觉得这个担忧是多余的。你只要钱给到位,估计想当的人得排队。而这些钱,对于思聪来讲,肯定不算什么。
 
所以,思聪亲自去担任业务运营公司的董事长,既表明他可真的想有所作为,也表明他在法律方面比较欠缺,在担任之前没有找这方面有经验的律师好好咨询。我觉得经此一役,他下回应该就会学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