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沃土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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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律师:什么是非法证据?如何排除非法证据
时间:2019-09-16 
非法证据是指因不符合法定形式或取得的程序违法而不具有可采性的证据材料,是相对于合法证据而言。证据的合法性必须符合四个条件:1、证据必须具有合法形式。2、证据必须是由法定人员依照法定程序收集和运用。3、证据必须有合法的来源。4、证据须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 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

根据两高三部《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采取殴打、违法使用戒具等暴力方法或者变相肉刑的恶劣手段,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遭受难以忍受的痛苦而违背意愿作出的供述,应当予以排除。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有关证据应当予以排除。

由此可见,司法实践中对言辞证据的排除主要是针对刑讯逼供,但要求提供线索,这对排非增加了难度,几乎不可能;对客观证据的排除也难,因为侦查机关的情况说明满天飞,用情况说明进行补证,法院基本上是相信情况说明。所以排非难度大,使得律师或者被告人认为“提了也白提,别折腾了”就此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