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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潜时关别人氧气瓶,不管他怎么解释,涉嫌犯
时间:2019-09-19 

深潜时关别人氧气瓶,不管他怎么解释,涉嫌犯罪是一定的了。

很多朋友认为这个事情即便涉嫌故意杀人,但走刑事处罚还是很困难,因为t仔“开玩笑”的解释很狡猾,没有其他证据能证明他的动机,而且事发地在国外,报案的路上困难重重。

但实际上,如果严格按照法律办事,对这种明显涉嫌犯罪的情况,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

一起案件从案发到起诉乃至审判,经历的是一个怀疑建立——事实审查——法律认定的一个逻辑链条。所有的案件进入司法程序的伊始都是“建立怀疑”。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二条“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后,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由接案单位制作《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

根据上述规定,公安机关在自己管辖范围内,只要认为存在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就应当立案进行侦查。这里的“认为”实际上就是一种公安机关的主观怀疑。在这一事件中,t仔深水区关闭别人氧气瓶的做法毫无疑问是极其反常的,事后的解释也完全无法服众,这些疑点的背后可能直接涉及到故意杀人的罪名,所以公安机关有理由建立起对他的怀疑,对其进行立案侦查。

在管辖问题上,虽然本案是发生在外国,但我国仍然具有管辖权。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中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的犯罪,由该公民离境前的居住地或者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目前如果涉事的t仔已经身处国内,公安机关随时可以展开调查。

无论从建立怀疑、合法管辖还是到侦查便利等问题,本案都不存在立案的障碍。在目前万众关注的情况下,公安机关应当行使侦查职能,彻查此事。如果t仔确实和他自己说的一样清白,那就还他一个公道,但如果事实确实已经涉嫌犯罪,那他就应该接受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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