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沃土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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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劳动纠纷律师:员工找人“代班”或“顶岗
时间:2019-06-25 
老钟在某船舶工厂做技术检测员。原定于2018年10月30日需要钟先生现场监督货轮的设备装运工作,但因为老钟因为私事外出,于是找到同事小李代为监督,自己用电话“遥控”完成检测工作。
工厂得知此事后,以老钟擅自找人代班的行为违反了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要开除老钟。但是老钟认为自己并没有影响工作,单位解除和自己的劳动关系没有道理。 
员工找人“代班”或“顶岗”,公司能解雇员工吗?
分析:就本案而言,首先要考虑老钟的工作岗位要求。这里主要看老钟的工作性质如何,公司规章制度是否做了这种情形的明确规定等。如果该工作对时间、地点、特定人的技术等有特殊要求,细微差别会造成工作差异,并在规章体现,那么公司开除老钟是比较合法合理的。老钟如果未经公司同意擅自找人顶替而离岗,属于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以及《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纪律,用人公司有权据此解除劳动合同。
老钟找朋友 “代班”或“顶岗”的行为,本质是代为履行劳动合同。老钟因个人事由请他人代为履行劳动义务,应就其已经取得用人单位同意或追认提供证据,如果没有证据证明,且用人公司也不存在关于代为履行的规章制度或惯例,法院不会支持老钟的请求,用人公司的对抗理由就会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