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沃土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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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律师:从华为前员工被拘251天,告诉你们“
时间:2019-12-03 
东莞律师:从华为前员工被拘251天,告诉你们“公司最害怕的是什么?
长期给公司或者劳动者代理过劳动纠纷的人就知道,公司最怕的不是在一个员工的劳动仲裁中败诉,赔偿数以十万计的补偿金或者赔偿金。公司最怕的是这件事情会传染。

具体怎么说呢?

当公司明知道和劳动者打官司打到底会赔偿更多的钱,即便前期和员工调解可以少给一部分,公司也不愿意直接给钱或者爽快给钱,一定会杠到底。

原因就在于:如果这一个员工很顺利的拿到了巨额的赔偿,那么其他数以百计、千计、甚至万计的员工会纷纷效法,这是一个(大)公司最害怕发生的事情,没有一个公司可以扛得住这样的暴击伤害。

所以251这件事情就很好理解了,李洪元作为一个工作十几年的老员工,在公司绝不是唯一一个。如果让李洪元轻轻松松拿到了几十万的赔偿,其他员工会怎么想,在离职的时候肯定都不会善罢甘休。

完全可以想象,在某一个时间节点、办公室的某一个地方,一个小领导对底下负责这件事情的人说:“最好的应对办法就是,即便最终给了这名员工高额的补偿,也不能让他轻松拿到,一定要让其他员工无法效仿、或者不敢效仿。”

不知怎么就有了这么一起251事件,而可以想像,事件过后,即便我们大部分人敢在网上纷纷声讨,鸣其不平,岂有来者?

谁又敢明知自己可以拿到30万补偿,仍做那251的无畏人,或许你觉得自己的251天完全可以熬过来,出来还有国家赔偿,但是或许你不会那么幸运,你可能是2510天。
被拘251天这是一个什么概念?也就是失去6024个小时的自由。如果是放在我身上我肯定是不敢想的,而且这6000多个小时对于一个人来说是多么重要,格拉德威尔在《异类》一书中指出过1万小时定律,在他看来,1万小时的锤炼是任何人从平凡变成世界级大师的必要条件,而仅仅是因为被冤枉,他就白白耽搁了6024个小时,在这段时间内,他损失的不仅是时间,还有自由、名誉、机遇和进步所需做的努力。

在现在这个社会,一个人被拘留了,不仅是自由和时间的损失,还有更多的内容,比如名誉和情感损失。在这个事件中,我们可以了解到李洪元在这251天时间里,他的父母和自己的名誉也受到了很大的影响。她的妻子独自一人在为他争取,长期两地奔波,而且还不能告诉自己的女儿,可想而知是顶着多大的压力。

再回到这个问题本身来说,如果不是李洪元的妻子坚持不懈,如果不是李洪元自己有随身携带录音笔录音,如果不是李洪元的律师一直鼓励,是不是李洪元就要背负一个“敲诈勒索罪”的罪名冤枉入狱。而且根据对应的金额“30万”,一旦落实这个罪名,很可能就是面临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而且整个案件中,我没有看见华为官方或者个人对整个事情表态,也没有人出来道歉。李元洪因为这个事情在拘留所待了251天,而且一旦落实还要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诬告陷害罪,是指捏造事实,作虚假告发,意图陷害他人,使他人受刑事追究的行为将构成诬告陷害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华为的HR或者是这个事件的负责人,是应该承担刑事责任的。明明商定是离职补偿金,到了后面就变成了敲诈勒索的罪名,而且离职补偿金还是通过个人账户转给李洪元,这种做法本身就是不合法的。这么一大笔钱,如果没有领导的同意,是不可能转出的。所以这种做法是得到领导的默许的。其次通过这种做法,然后起诉敲诈勒索,明显就是有预谋的。如果没有那段录音,就已经坐实这个罪名了。

(注:以上内容系根据目前网上曝光的新闻的猜测,不作为最终的一个结论)

我,也害怕251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