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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劳动律师:劳动争议案件,最终调解结案
时间:2019-12-11 
上周四的劳动争议案件,最终调解结案。

女员工最初诉求2N,大约10万,仲裁委仲裁支持了N+1,也就是5万多。最终在法院达成和解,公司支付3万元补偿款给女员工,双方之间再无其他纠葛。

因为双方今天才全部签完字,所以我一直拖到现在才揭晓答案。

这个案件如果判决的话,结果将会是全有或全无,也就是要么是5万多,要么一分钱都没有。从那天的评论就可以看出来,这个案件从价值观上差异很大,最终也是一个法官价值取向的问题,因为无论是支持还是驳回,都可以写的有理有据。

但客观上来说,上班骑车时间从17分钟增至45分钟,而且公司也提供了厂车选择,新旧厂址相距也就10公里,并非长途跋涉,公司最终也是三番五次催她来上班,最终解除合同前后都通知了工会。所以除了搬厂这个事情以外,公司没有什么做错的地方,而且搬厂也没啥错,难道就为了一个员工,公司规模就不发展了吗?

这个案件最终如果判,对于女员工来说还是更加不利的,但是,毕竟谁也不知道二审法官的价值取向是什么,每个人都需要承担相应的诉讼风险,案件的审理最终没有什么大概率小概率,只有1或0、赢或输。

我刚进法院的时候,是很鄙视调解的,我认为那就是和稀泥,我觉得案件要么能赢,要么输了就认了,为啥要调解呢?后来我发现,我那样的想法,只不过是因为事不关己。

如果是自己的钱,可能判下来走完一审二审的流程,对方的财产黄花菜都凉了,届时一分钱都没有,那还不如接受对方的要求,把诉求打个七折;

如果是一个疑难复杂案件,自己和对方都有败诉风险,而且可能要走完一审二审全程律师费也挺贵,一边是10万块或者0元,一边是直接拿5万结束所有纠纷,那还不如把5万块拿到手,握手言和。

因为不是我的钱,所以最初的我站着说话不腰疼,毕竟在疑难复杂案件中,承担全有或全无的风险的人不是我。如果最终这个当事人硬挺着下判,诉求的10万法院一分钱都没支持,那么到时候后悔没拿5万块握手言和的人,只会是当事人,而不是我。所以最初的我看不起调解。

如果站在了当事人的立场上,想想他们可能遇到的问题与风险,分析调解与判决的利弊,急他们所急,想他们所想,那么可能就更能理解调解工作了。

回到劳动争议这个案件中,公司这边并不想任何冒风险,万一案件败诉,影响不太好,更何况仲裁时公司已经败诉了。而且搬厂过程中仅有女员工一人出现这个问题,所以就算这个案件调解,也不会引起示范性效应,对于公司而言,花3万块规避全部风险,并不是花钱息事宁人,而是选择了相对稳妥的解决方式。如果说员工狮子大开口要30万,我当然是会坚决支持公司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于女员工而言,这个案件从专业的角度来看,其实她的诉讼风险其实更高,最终如果判决书结果是全无,也就是一分钱都不支持,那么她还要自己承担律师费,如今就在超市打工的她,家庭经济情况将会雪上加霜。如今能直接拿3万解决问题,今后也无需经历漫长的二审,也无需支付二审的律师费,那么于她而言,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这一点,从她签字时如释重负的表情中也可以看得出来。

对于这个案件,我当然可以什么话都不说,直接给出一份我认为对的判决书,然后看他们去上诉,等着中院的二审结果。但是这并不能解决他们的问题,更何况,他们也确实都有他们各自的道理。

我不能说最终这个3万的结果是一个绝对公平的调解方案,因为谁都不知道尚未发生的二审判决会是什么。但是我觉得,这已经是这起纠纷中,最能让双方都满意的结局了。

当然,调解工作绝对不能背离判决结果,在一个输赢非常明显的案件中,去做一个和稀泥式的调解,那肯定是不对的。毕竟总公司有一句话说的好:能调则调,当判则判。

不过无论是调还是判,我觉得只要是能从双方当事人的利益角度思考问题,只要当事人不是胡搅蛮缠不讲道理,那么很多时候的释法说理工作,都会更加顺畅一些。

与各位法律人共勉。